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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解读活动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 作者: 2024/3/27 20:12:37

    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联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举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解读活动。来自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相关单位同志及有关业界代表等近16万人在线收看了此次活动直播。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实施将为强化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治理、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包装提供依据。

    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牵头起草,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一是针对不同种类和不同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2024年4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下一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做好问题隐患摸底排查,强化标准宣传引导和监督执法,确保标准落地见效